襄阳市警方刑讯逼供基督徒 非法判其七年徒刑
汪明惠,女,43岁,湖北省襄阳市人,是全能神教会基督徒。
2005年10月24日,汪明惠在河南省一印刷厂印刷信神书籍时,因恶人举报,数名全副武装的警察将厂房包围,为首的一名队长带三名警察冲进车间将汪明惠摁倒在地双手反铐背后,随后将其推上警车押到派出所。
一进派出所,警察就审问汪明惠在厂里印刷信神书籍之事,因对她的回答不满,警察扬起右手左右开弓猛扇其耳光,汪明惠的脸感到火辣辣地痛,直至麻木失去知觉。警察又抓起一本厚杂志,对汪明惠的嘴、脸一阵猛扇,汪明惠的嘴被打得鲜血直流。见汪明惠仍是不说,警察对她施以更重的酷刑。两名警察将汪明惠手脚铐上后,令其双手抱腿,用一根粗竹竿从她的手肘穿过腿弯到另一个手肘。警察随后用竹竿将汪明惠抬起并上下甩动,汪明惠被穿在竹竿上前后翻转(此种酷刑叫“穿心杠”),警察不停地折磨其两个小时,汪明惠的手腕、脚腕被铐齿勒得鲜红,她被折磨得撕心裂肺地疼痛,不断发出惨叫,警察见状才暂时作罢。期间,汪明惠要求上厕所也被警察拒绝。晚上,警察把汪明惠的双手分别铐在床头柜的两边,汪明惠站不起来也蹲不下去,只能半弯腰姿势靠在床边,警察仍轮流审问并且不让她睡觉,最终审讯仍无果,警察就将其押到看守所。
在看守所,汪明惠仍频繁被提审,每次提审,警察对她非打即骂。但仍未从她嘴里获取想要的教会信息。
最后,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汪明惠七年有期徒刑。2006年1月18日,汪明惠被押到女子监狱服刑。
服刑期间,汪明惠被关在一大队三分队,那里的活儿是最重最苦最累的。汪明惠为了减刑,每天都要加班到晚上12点,有时甚至通宵。
2011年6月24日,汪明惠获释出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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