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一基督徒因传福音被抓 判刑三年
陈新(化名),女,时年40岁,浙江省衢州市人,是全能神教会基督徒。
2012年11月30日,陈新在当地某村传福音时,因村干部举报,被警察抓捕至当地派出所审讯。警察盘问陈新个人身份信息及福音资料的来源,无果后,以“扰乱社会治安罪”拘留陈新14天,于12月14日早上将其释放。
2012年12月20日上午9点,陈新在建德市一聚会所聚会,以派出所副所长为首的七八名警察突然闯入,其中四五名警察开始在屋内翻箱倒柜地搜查,搜出若干份传福音资料。随后,警察给陈新戴上手铐,将其押至当地派出所。
下午2点左右,警察审讯陈新个人信息,无果。晚上8点左右,警察将陈新押至当地看守所,并指使同一监室的囚犯监视陈新一举一动。
12月21日上午8点左右,副所长和两名警察针对传福音之事及信神书籍的来源等问题提审陈新,无果。
2013年1月25日,警察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正式逮捕陈新。26日,警察再次提审陈新,并诱骗她说:“如果事情交代清楚就可以回去了。”陈新拒不交代,并反驳道:“法律上不是说信仰自由吗?”警察叫嚣道:“信仰自由是对国外说的,在中国就是行不通。这是中央领导习近平亲自指示的,你们不要出来传福音。”
2月5日左右,警察利用陈新家人诱劝她出卖教会信息,陈新不从。关押期间,中共警察共提审陈新12次。
陈新被关押期间,警察多次到陈新老家搜查,拿着陈新的照片找了一些所谓的证人、证词来定罪陈新。
2013年10月15日,陈新被开庭宣判。庭审期间,陈新想为自己辩护,可法官丝毫不予理睬。最终,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陈新有期徒刑三年,随后被警察押至某女子监狱服刑。
2015年7月19日,陈新刑满释放。
事后,陈新回忆说在监狱中,因着怕受罚减分,精神时时高度紧绷,每天都在压抑中度过,简直就是地狱一样的生活,原本身体十分健康现在却多病在身,颈椎、腰椎、心脏都受到影响,在中国信神,如同脑袋别在裤腰袋上,随时都有丧命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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