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安市一基督徒被中共任意抓捕重判三年
刘玉澜(化名),女,53岁,江西省吉安市人,全能神教会基督徒。
2004年3月9日凌晨5点左右,三名警察突然闯进刘玉澜家,没出示任何证件,不由分说就把刘玉澜带到市公安局。
在审讯室,警察审问刘玉澜有没有信神书籍,是谁传信神的,并让其指认三名基督徒的名字等,审问40分钟左右,无果。警察又将刘玉澜的两个女儿叫来诱劝其出卖教会信息,仍无果。
刘玉澜被拘留一个月零十二天后,警察没有经过任何法律程序(没有判决书),擅自重判刘玉澜三年劳教。警察拿一张纸给刘玉澜看,并说:“因着你信全能神是国家不允许的,所以判你三年劳教!”说完就强行抓住刘玉澜的手按手印。
4月21日上午8点,警察将刘玉澜押到看守所。
4月28日早上7点左右,警察将刘玉澜押往女子监狱。
2007年3月30日,刘玉澜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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