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督徒胥新要监禁期间遭毒打致死案例
2012年12月10日,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胥新要(化名李宏,男)因信全能神被中共当局抓捕;2013年1月7日,胥新要在监禁期间遇害,时年49岁。胥新要生于1964年7月16日,家住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龙池乡东社村三组,2002年9月加入全能神教会,被害前是全能神教会传道人。
胥新要被捕,随后遇害
2012年12月10日下午2点左右,胥新要和两名基督徒来到渭南市大荔县冯村镇园雷村给村民传讲全能神的福音,冯村镇派出所的五名干警闻讯赶至现场,未出示任何证件,强行将几人抓捕并押至该镇派出所。
在派出所,警察强行给三名基督徒戴上手铐,就信神之事对其进行审讯,审到谁警察就狠扇谁几个耳光并狠踢几脚。
晚上7点左右,胥新要等三人被押送到大荔县公安局国保大队。
据与胥新要一起被抓的基督徒讲,他们三人被分开审讯。审讯时,她听到从隔壁审讯室不时地传来踢动声。
当晚11点左右,警察以“信邪教”为罪名将三名基督徒关进大荔县看守所,行政拘留15天。因胥新要始终没透露自己的真名及家庭地址,拘留期满后被转为刑事拘留且延长至2013年1月22日。
2013年1月7日早上,关押在16号男牢房的胥新要口吐白沫气绝身亡。
据16号监室一男犯透露,他们号房的犯人受看守所警察挑唆,经常对胥进行毒打,只要胥新要唱信神的歌,同室的犯人就对其疯狂群殴。7号早上,胥新要再次遭到犯人的群殴毒打,最后一头栽了下去。
中共封锁消息,毁尸灭迹
胥新要死后,警察为防止此事泄露出去,于当日(7日)晚上7点左右给16号监室调换了犯人。女犯们都纷纷议论:“这是看守所怕检察院提审在押犯人追查胥的死因才这样做的。”2013年1月10日下午4点30分左右,看守所又将和胥新要一样被延长拘留时间的所有基督徒全部释放。
据胥新要的家人讲:2012年12月底,与胥新要同监室一名犯人获释后给胥新要的姐夫打电话,称“胥新要在里面吃不上,喝不上,整天挨打,人在里面受罪,你们赶紧想办法赎他”。至此,胥新要的家人才知胥新要被抓捕关押了,匆匆筹钱想办法。还没来得及见人,1月7日上午,他们接到了大荔县公安局的电话,让他们去领人。当他们赶到看守所时,看守所所长说胥新要于当天早上突然晕倒,经抢救无效死亡,尸体停放在大荔县医院太平间。
胥家人赶到大荔县医院,市检察院的两人(男,50多岁,身高1.65米左右;另一个是处长,男,40多岁,身高1.80米左右)和八九名看守所的警察早已守在那里。警察只许两名亲属前往太平间面见胥新要的遗体,当胥新要的姐夫和妹夫两人赶到太平间时,只见胥新要的遗体被平放在太平间门前,全身赤裸,身上用衣服盖着,双目紧闭,双眼青紫,面部表情呈痛苦抽搐状,右耳朵发青,左胸口有拳头大小的一块黑青瘀血块状的伤,双耳有被冻烂溃疡状,右手高举停放在头顶,左手摆放肚脐上。见此惨状,胥家人确定胥新要是被人殴打致死的。胥家人提出要给其遗体拍照,被检察院的官员以“国家有文件,不许拍照”为由拒绝。
1月8日上午9点左右,胥家30余人赶到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看守所,为让胥新要的两个孩子见一下父亲的遗体,却遭到大荔县看守所拒绝。
1月9日中午12点左右,警察与胥家人谈判。警察说:“这事如果公了的话,看守所啥也不管;如果私了,赔你们33万元人民币,但有一个条件,死者家属必须在赔偿协议上签字承认死者是因疾病死亡,如果死者家属要领回尸体,不能获得赔款。”胥家人无奈只能接受私了赔偿,双方达成协议,警察赔偿胥家人33万元人民币。
2013年1月10日,胥新要的遗体被强行火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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