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一基督徒被判三年劳教 每天被迫裸体做下蹲
赵碧芳(化名,女,50岁),家住重庆市壁山县,是全能神教会基督徒。
2001年6月20日,因信神被恶人举报,赵碧芳被警察抓捕,在看守所关押48天后获释。
2003年6月,赵碧芳因信神第二次被警察抓捕至派出所。
派出所内,警察将赵碧芳的两只手反拉到背后,用拇指铐铐上,并让一基督徒指认她,该基督徒说不认识。随后警察对赵碧芳进行殴打,将其打得晕死过去,还用皮鞋狠狠地踢她。审讯无果后,警察将赵碧芳关进一间墙上、床上、被子上全是粪便,黑漆漆的屋子里。在被关押的八天时间里,警察没有给赵碧芳提供一点日常用水。赵碧芳被判了三年劳教,并被关进一劳教所。
在劳教所,警察强迫赵碧芳每天劳动回来都要站在所有劳教人员(无论男女)面前把衣服脱光,一丝不挂地做五个下蹲,之后站军姿直到夜里11点,每天如此。训练时,别的犯人站久了可以坐下,赵碧芳却不准坐,致使其腿脚肿胀得不像样。赵碧芳还经常被队长半夜叫起来给他洗衣服或做其他事情,一晚上只能睡一个小时。出狱的前一天,赵碧芳被要求把狱警下半年的衣服外套全部洗干净,完全沦为了警察随时使唤的奴隶。
劳教期满后,赵碧芳获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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