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平市一基督徒被警察抓捕、劳教 强迫二十四小时劳动留下后遗症
王芳(化名),女,52岁,吉林省四平市人,是全能神教会的基督徒。
2006年6月1日中午12点左右,基督徒王芳一家人正准备吃中午饭,遭恶人举报,突然闯入四名男警,出示工作证后便到处搜查,把王芳家翻得一片狼藉。警察没有搜到任何信神物品,就把王芳的几张笔记和几本《圣经》拿走,并将王芳夫妇俩(王芳丈夫已于2016年离世)戴上手铐押到公安局。
到公安局后,王芳被带进一间黑屋子里,警察三番五次追问王芳:“你说不说?你传了几个呀,传谁了?”审讯无果。王芳听到隔壁的房间传来她丈夫被警察打骂、折磨的惨叫声,王芳心里愤恨不已,却无能为力。随后王芳被带到另一间屋子里,见到她丈夫被打得鼻孔出血。警察拿着上面写着亵渎神的材料要王芳签字,遭拒绝。警察见诡计未得逞,又拿了一张白纸欺哄、诱骗王芳说:“你在这纸张底下签上名,就送你回家,现在外面都天黑了,都6点了,你孩子自己在家。”天真的王芳信以为真,就签了白纸,警察阴谋得逞后不顾王芳质问,仍以“扰乱社会治安”的罪名将王芳送到拘留所。期间,警察告诉王芳:“你知道那几天到你们家喝豆浆的那人是谁吗?那是国保大队的,跟你家送电话机,里面装了窃听器。”
拘留期间,王芳要求打电话回家让其婆婆照顾孩子,警察便借机勒索王芳家人700元,并一周安排两次对其进行教育、洗脑。拘留期间,警察三次提审王芳之前的问题,第三次提审时,警察直接拿文件让王芳签字,定罪王芳信了“东方闪电”,扰乱社会治安等,王芳拒绝。警察说:“你不签我们也要判你了!”王芳在拘留所十七天后,于2006年6月17日被送到劳教所关押一年。
到了劳教所,管教让王芳签背叛神的“三书”,管教咄咄逼人,对着王芳怒吼道:“你签不签?要你签你就签!”王芳拒不签字。劳教期间,王芳每天几乎二十四小时都坐着做细活,一批接一批的货总忙不完,在高压的劳动量中,王芳的视力明显下降,腰椎间盘突出几节。因长期没有活动,导致王芳两条腿的下半截骨头疼痛、麻木,至今留下后遗症。
刑满释放后,王芳夫妇被迫无奈把老家房子卖掉,搬到别处去。据知情人透露:王芳夫妇搬走后,警察还上门找他们,并乔装打扮多次暗查王芳家,王芳夫妇因着中共的监视无法正常聚会尽本分,再次被迫离家,有家难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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