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刑3年从事高强度、腐蚀性劳役 致手和腿落下残疾
吴兴(化名),女,1967年出生,陕西人,是全能神教会基督徒。吴兴因信全能神于2006年和2013年两次遭到中共警察抓捕迫害。2013年4月,吴兴因印刷全能神教会的书籍被中共当局抓捕并判刑3年,服刑期间被迫从事高强度、有毒腐蚀性劳役,被剥夺医疗,致其腿、手落下终身残疾。
2013年4月12日下午1时,7个警察突然闯至一印刷厂内,未出示任何证件将正在印刷全能神教会书籍的吴兴与其他几名基督徒强行抓捕,押至公安分局。
次日上午9点左右,吴兴被转押至法律教育基地强制洗脑。半个月后,她又被转押至看守所关押。在看守所的5个月里,吴兴每天被迫剥30多斤蒜、做1000个月饼盒、做纸花等,她的手被蒜汁辣得发烧发烫,晚上只好把手塞到凉水桶里缓解,一离水就疼痛难忍。
2013年10月,吴兴被转送至另一看守所羁押。12月份,法院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吴兴有期徒刑3年,后被押送至女子监狱服刑。
在监狱里,基督徒被定为“政治犯”,每天必须进行重体力劳动14小时。狱警还常常唆使包夹人整治吴兴,不让其上厕所,还勒令她从3楼往1楼抱一捆50件的牛仔服,吴兴因抱不动摔倒,膝盖被摔伤。狱警不允许她休息治疗,每天仍带伤劳动。一个月后,吴兴的膝盖浮肿且有积水,肿得穿不上裤子。
2015年3月至4月,吴兴的膝盖已肿得无法走路,狱医在其膝盖处抽了两次积液。之后,牢头又逼她用凉水洗裁片和成品,每天至少洗200多件,即使寒冬腊月也得用凉水洗,每次洗完吴兴的双手都没了知觉。到夏天做裙子时,她的两个大拇指又要长时间撑裙带,导致吴兴的手失去知觉,两个大拇指使不上力。出狱前一个月,吴兴被狱警安排用清洁笔清洗衣服污点,她的两个大拇指和食指被清洁笔的巨毒腐蚀成黑紫色,又肿又痛(此种清洁笔腐蚀性特别强,只要一沾到皮肤上,毒性就会进入体内使皮肤变黑、变紫、红肿,出狱一个月后,双手的肤色才逐渐恢复正常)。晚上,双手因烧疼无法入睡,吴兴只好用湿毛巾把两个大拇指和食指包着,二十多分钟左右就得换一次,整晚得不停地换。
2016年4月,吴兴刑满获释。吴兴的手和腿都落下了残疾,至今腿不能蹲,走路艰难,干体力活更是不行,阴天下雨、天冷时腿疼痛难忍;手不能正常做活儿,拿不住针线,只能在家干点简单的家务,重的东西根本提不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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