枝江市一基督徒遭到中共法院判刑、罚金
2018年3月17日上午10点,在湖北省宜昌市打工的全能神教会基督徒王梅(化名,女,56岁)被枝江市法院传召,审判员递给王梅判决书,上面写着“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缓刑两年零六个月,并处罚金3000元”,审判员还威胁道:“你信的全能神是国家不许信的。如果你能及时交罚金,可从轻处理,否则就要坐三到五年的牢。如果你再被警察抓住,就要判五到十年徒刑。”
3月19日上午8点40分,王梅被迫到枝江市银行交了3000元罚金。
现今,王梅在家服刑,由两名村干部及其丈夫监管,每周一到枝江市司法所报到,交思想汇报和每日活动日程表,并有一部24小时定位监控的手机。司法所所长还威胁王梅,若服刑期间离开枝江市,就会被重刑收监。王梅现已完全失去人身自由,无法正常聚会信神。
王梅曾于2015年12月29日下午5点多,因信神被警察抓捕,后开庭因证据不足没有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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