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都市一基督徒因信神被非法判刑三年 获释后仍被骚扰
湖北省宜都市基督徒刘正岚(化名,女,55岁),因信全能神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刑满释放后,仍遭派出所所长等人上门盘查警告。
2018年3月24日上午10点,以派出所所长为首的四名警察闯入刘正岚家。所长喝问道:“你现在还有没有再信神?以后不许再信神!”他们索要了刘正岚的电话号码,临走前,所长又恶狠狠地警告:“以后我会经常来你家查看,看你是否还在信神!”
据了解,2014年6月12日,刘正岚因信神被人举报,国保大队四名警察和一村干部闯入她家,肆意搜家3个多小时,无获。警察将其带走审问,当天放回。
2014年6月24日早上7点,刘正岚被村主任带到派出所审讯,无果,警察仍于中午12点将其转押至拘留所并非法拘留15天。期间,警察将刘正岚手脚拷在老虎凳上,连审三天三夜,仍无果。警察恼羞成怒吼道:“你别以为不说,我们就不能定你的罪?我实话告诉你,就是你一句话都不说,我们仍然可以定你的罪、判你的刑!”
7月9日下午4点,警察以刘正岚“信邪教”为由,将其转押到看守所。
7月10日下午8点多,警察将刘正岚带到审讯室,威胁道:“今天的审讯不同以往,只要你说出你们信神的人都有谁?家住哪里?把你们上层的带领交代出来,就没有你的事了。”警察遭拒。
刘正岚被非法监禁近6个月后,于2014年11月23日,当地法院以“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实施罪”判处刘正岚有期徒刑三年。随被押送到湖北省武汉市某监狱服刑。2017年12月23日刑满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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