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四起基督徒被集体判刑 45人遭判
2019年9月至2020年1月,江苏省接连四起全能神教会基督徒被集体判刑,其中镇江市14名基督徒于2019年9月集体遭判,其中年龄最大的69岁,最小的仅19岁。基督徒梅玉芬被认为是教会带领判刑4年零6个月。
据了解,镇江遭集体判刑的14名基督徒,均被捕于2018年10月镇江市润州区某公安分局实施的统一抓捕行动,被捕前已被监控、跟踪半年之久。
10月9日,镇江市一派出所警察闯进一聚会所,将江毅等4名基督徒强行抓捕,屋内信神物品及教会财物被洗劫一空。次日,基督徒陈宜等3名基督徒前往该聚会所时,被蹲守在此的警察抓捕。
同一天,基督徒梅玉芬到另一聚会所时亦被蹲守的警察抓捕。
2019年12月16日,镇江市法院在未通知基督徒家人的情况下开庭,以“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对14名基督徒强行判刑。法院认为梅玉芬是教会带领,判处其4年零6个月有期徒刑,处罚金10,000元。江毅、陈宜被判3年零3个月,处罚金8000元。69岁的沈亭德和年仅19岁的郝文举均被判刑2年零6个月。另有3名六旬基督徒被判1年零6个月至2年刑期不等。14名基督徒累计罚款83,000元。
除镇江14名基督徒遭集体判刑之外,9月20日,盐城市9名基督徒被集体判刑,12月20日,扬州市7名基督徒被集体判刑,2020年1月14日,连云港市15名基督徒被集体判刑。
(文中人名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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